2005年1月1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浇水种菜致使墙土松动邻居有权要其排除妨碍
  读者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说,他与白先生相邻而居。白先生在自家院内靠近王家院墙的一侧种了一片蔬菜,并每天浇水,导致王家的院墙倾斜。王先生说,每天走到院墙那儿,他就心里犯怵,担心院墙倒塌,他能不能起诉要求白先生不得在院墙一侧种菜呢?
  沈律师告诉笔者,根据《民法通则》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,相邻关系双方在自己的房屋范围内行使权利时,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。不仅如此,相邻关系双方还有义务合理利用公共场所,并维护公共场所管理的完整性。
  白先生虽然是在自家院内浇水,但他的行为导致了王家院墙倾斜,损害了王先生的利益。因此,王先生可以起诉要求白先生排除妨碍,恢复原状。